|税收优惠
注册在宁波梅山的企业当年实际缴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三税合计200万以上(含),经管委会和钱塘有色认定企业可享受以
下财政扶持政策:
1.国外货物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码头实行保税。
2.货物出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3.国内货物入潜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
4.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5.增值税:按实际纳的1 8%补贴:如实际缴纳增值税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20%补贴。
6.营业税:按实际纳的50%补贴。
7.企业所得税:按实际纳的36%补贴。
8.水利基金3万元封顶,年底返还(先征再退)。
9.对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三税合计在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采取“企策重点扶持,优惠幅度将大于以上补贴税点。
10.进入市场的其他服务业、交通物流业等相关市场配套企业除享营业税补贴外,还可享受梅山保税港区其他服务业相关扶持政策。
11.以上税务补贴政策承诺为20年,每年分1次补贴税额。详情可咨询合泰企业n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