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锚定暗礁固定浮标
1980年11月,在东京举行的第10届国际航标会议上合并A、B系统为统一系统,包括侧面标志、方位标志、孤立物标志、安全水域标志和用标志等5类标志。侧面标志在A、B系统中标示内容其他4种标志是一致的。方位标志是在以物或区为中心的真方位西北至东北、东北至东南、东南至西南、西南至西北4个象限内,分别设立北方位标
海上锚定暗礁固定浮标
航标灯有固定灯标、灯浮标、灯船和灯塔4种。 固定灯标、灯浮标和灯船是作导航和警告用的信标。 灯塔在海上昼夜发出可识信号,供船舶测定位置和向船舶提供警告。航标灯多使用蓄电池作电源。小型灯塔已采用太阳能电池,大型灯塔则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主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