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按20%交个人所得税。20%交 上去以后,地方政府留存40%,这40%当中地方政府通常可以返还其中的50%-100 % ,需要注意的是返还部分通常政府也扣个人所得税,比方说地方政府能够拿到已交税金的40%,这百分之40%全部都可以返还给你,但是你返还的这部分还是要交20%的个税,所以40%再交20%的个税,就是8个点。后返还给你的实际上就是32%,也就是说交100万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返还32万,由于已经扣了个人所得税,会直接返还给交税的个人。这种情况适合什么企业使用?就是员工控股、员工持股的比较适合利用这种类型的税收洼地。
那么推荐地方:三个地方,个珠海横琴,珠海横琴拥有员I持股以及股东持股的个税返还,第二二 个西藏的拉萨,第三个宁波,几个地方都可以返还分红或转让的个税部分,大家可以考虑选择。给大家分享一个例子。平安银行以前在深圳发展,当时对员工有股权激励制度,员工股权激励用的是有限公司的方式,现在来看有限公司不合适申报,我们之前强调过员工持股应该用合伙企业比较好,但是他们当初用了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在哪里?在深圳,
这个地点也不合适,深圳没有返税的,所以说员工持股等到公司上市可以卖股票了,公司要先交25点的企业所得税,然后再分红给员工个人交20点的个人所得税,加在一起40点的税务成本, 员工-片哗然,好不容易盼着公司上市成功可以卖股票了,卖了股票赚了钱100块要交40块钱的税,然后剩60块,员工极不满意,企业没办法要,怎么筹划呢?他们首先把有限公司迁址迁移到西藏林芝地区去,然后享受西藏林芝地区当时可以免所得税的优惠,就免掉前面的25%,然后卖了股票以后要分红,交个人所得税交20% ,交完20%,刚才讲过地方留存部分当地又返还给他们,所以说后他们就交了十几个点的税。这个例子中在深圳套现分红交40点的税,通过迁移到到西藏林芝地区,受所得税优惠个人所得税返还,积交了10多点的个人所得税,这就是典型利用洼地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