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HS指令,多环芳烃检测,PASH标准,多环芳香烃测试,PASH检测方法要求
1、RoHS六项限用物质检测2002/95/EC号指令(RoHS指令),要求从2006年7 月1日起,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六种有害物质。
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Cd):<100ppm 铅(Pb):<1000ppm 汞(Hg):<1000ppm 六价铬(Cr6+):<1000ppm
(PBBs):<1000ppm
(PBDEs):<1000ppm
2、多环芳烃(PAHs)检测2005/69/EC指令规定直接投放市场的添加油或用于制造轮胎的添加油应符合以下技术参数:苯并吡(BaP)含量不得超过1mg/kg,16种PAH的总含量应低于10mg/kg。德国对电动工具等产品也加强了PAHs的管控要求。美国EPA标准还要求对16种PAH进行检测。
3、邻苯二甲酸酯检测标准测试
2005/84/EC号指令要求所有玩具或儿童护A理用品的塑料所含的DEHP、DBP、及BBP浓度超过0.1%的不得在欧盟市场出售;对可放进口中的玩具及儿童护理塑料中所含的具另三种邻苯二甲酸盐(DINP、DIDP及DNOP)进行限制,浓度不得超过0.1%。1000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