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管控消费品中的PFAS
自2022年初以来,美国多个州(加州、夏威夷州、爱荷华州、马里兰州、明尼苏达州等)发布法案以限制或禁止各种产品中的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这些禁令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表面处理、喷雾剂、湿巾、厨具、食品包装、家具、纺织品和软垫家具。
PFAS是一类具有化学惰性和耐高温的合成化学品。其具有防水、防油和防尘的特性,可用于制造各种日常消费品,包括服装、地毯、化妆品、消防泡沫、食品接触材料、不粘锅和软垫家具等。PFAS无法通过光降解、热降解、生物降解或其他化学手段分解,也无法在生物体内被代谢。其具有很强的持久性及生物蓄积性,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的危害。
加州 65中的PFOA增加致癌性危害
2022年2月25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危害评估办公室 (OEHHA) 将全氟辛酸(PFOA)添加到加州65提案已知致癌物质清单中。这是由于经过组织国家毒理学计划(NTP)的正式鉴定,PFOA被认为会导致癌症。
因其优异的防水防油特性,PFOA常被用于制造灭火泡沫、户外服装和不粘锅等产品。在电子电气行业中PFOA也被广泛用于半导体、电线电缆、印刷电路板等材料及部件中。以电线电缆中的PFOA为例,添加了PFOA的电线电缆具有耐高温、耐腐蚀性、防水和防油的特性。但因为其高致癌致畸性,很多国家和地区都纷纷制定相关法规来限制PFOA的使用。
EPA正式延长PIP(3:1)管控的生效时间
2022年3月美国环保局 (EPA) 决定正式延长对PIP(3:1)的管控实施日期至2024年10月31日。2021年1月,EPA根据TSCA发布了规则,降低美国公民接触包括PIP(3:1)在内的五种具有持久性,生物蓄积性和毒性(PBT)的化学物质的风险。对于PIP(3:1)的禁令原计划于2021年3月8日起正式生效,由于目前EPA依然无法确认PIP(3:1)对环境的危害程度,也暂时无法找到PIP(3:1)在工业生产中的替代物,考虑到国计民生EPA不得不延长实施日期,并继续向利益相关方征询意见至2024年10月31日。
PIP(3:1)作为一种优良的阻燃剂和增塑剂被广泛用于电子设备外壳、电路板、电线/电缆、涂料、纺织纤维、地毯、泡沫等材料的生产和制造中。它具有很强的持久性及生物蓄积性。
ECHA公布第27批SVHC候选物质咨询清单
2022年3月4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对1项潜在SVHC候选物质N-羟甲基丙烯酰胺展开公众咨询,该物质的主要用途包括聚合单体、氟烷基丙烯酸酯共聚物、反应中间体以及油漆和涂料。公众咨询将于2022年4月19日结束,在此期间各利益相关方均可向ECHA提交评议意见。
REACH法规((EC)No1907/2006)是欧盟关于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是迄今为止欧盟颁布的复杂的化学品法规,旨在管控化学品及使用化学品的产品。作为REACH法规关注的一大重点,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自REACH生效至今经历了多次更新。若任何一个SVHC候选清单物质浓度超过0.1%,欧盟进口商需要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通报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