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符合性标志(RCM)流程规定了电子和电气设备的合规性要求,根据以前的电气安全认证安排和澳大利亚通信和媒体管理局(ACMA)的要求,测试,测试报告,标准,认证,合规水平和合规声明是强制性要求,A刻度和C刻度显着的视觉变化是标识和ACMA供应商编号的删除;
RCM系统与CE过程不相似,RCM系统要求只有澳大利亚或新西兰进口商和制造商有权签署"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并且可以授权将RCM徽标放置在产品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以外的制造商和出口商无权直接在产品上申请或放置RCM标识,也无权签署RCM供应商符合性声明;
澳大利亚进口商和澳大利亚制造商的注册,带有RCM标识的设备标签,电气安全使用的术语,以及与澳大利亚进口商和澳大利亚制造商在电气安全和ACMA事宜上合规的法律责任,对于某些项目,需要更严格的符合性证据。
ERAC RCM系统提供:
澳大利亚进口商和制造商的注册,提供电气和电子设备,和对于那些提供主电源订购电器项目(EESSLevel3)的澳大利亚进口商和制造商,该系统将这些澳大利亚实体与国家批准数据库中列出的批准项目联系起来。
办理RCM认证合规标签:
合规标签是耐用且易读的标签,表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标准;
对于所有ACMA监管安排,合规标签是监管合规标志(RCM),RCM取代了之前监管安排中使用的A-Tick和C-Tick合规标志。
RCM认证标签的应用要求是什么:
合规标签的物理要求包括:
1.比例和可见度:合规标签必须清晰易读,肉眼可见,合规标记高度不得小于3毫米(3毫米),标签可以是任何颜色,只要通过与背景颜色或浮雕标记(例,模制或雕刻)的对比来确保可见性;
2.表面贴标:合规标签应该是产品上的性特征,它必须应用于产品易于用户访问的表面,标签应该是耐用的并且可以通过任何合适的方式施加,包括印刷,涂漆,模塑,蚀刻或雕刻;
3.电子标签:如果产品具有置显示器,则合规标签可以电子方式显示,而不是在产品表面显示,仅当产品具有内置显示器时才允许使用电子标签。显示器连接到产品但在外部,不被认为是内置的。
标签声明没有规定如何显示电子标签,电子标签的显示方式包括:
1.在设备的加电,序列期间;
2.在设备的系统信息页面;
3.在设备的帮助菜单;
4.随附的产品文档必须说明如何查看电子标签;
包装标签-如果将标签贴在产品的外表面上是不实际的(并且不使用内置电子显示屏显示),则标签必须适用于:产品包装的外表面,和产品提供给消费者时随附的文档(操作说明,保修或担保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