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强制执行的清收方式,减免息处置具有阻力小、操作灵活等优点,针对一部分尚有一定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相对较强的债务人,容易取得好的清收效果。但我们也需要对以下内容引起足够的重视:
1.银行对不良资产需要加强效益意识
在清收不良资产时,银行清收人员出于合规性和承担责任的考虑,诉讼执行成为保险的选择。诉讼执行未必一定是好的答案,简单粗暴的使用甚至会导致囚徒困境局面的出现,银企双方可能落得双输的结局。银行要用经营管理的理念去指导不良资产清收,客观理性地分析不同的项目。
2.法律诉讼能有效保障处置方案的顺利履行在减免息优于诉讼执行的情况下,法律诉讼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诉讼可以保障债务人资产,防止债务人资产转移,达到锁定资产的目的。诉讼保全使得银行在与债务人谈判时占据比较主动的位置,在减免息的方案中争取更加有利的条款,比如更多首付款或增加其他担保等。第三,法律诉讼是减免息方案顺利履行的重要保障。1.减免息作为一种清收处置手段,在实践过程中,银行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诉讼保全,尽量增加减免息协议的首付款或担保。
2.减免息中减免多少是银行决策中的关键问题,一定要提高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尽职调查的科学性加强银行内部评估力量的建设。
延伸阅读
不良贷款清收的法律路径
一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
在我国经济新常态下,一些企业信用风险大量暴露,银行贷款劣变趋势短期内难有缓解,银行信贷资产质量控制面临的压力很大。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是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的重要途径之一。以工商银行为例,每年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收回额占全行不良贷款清收总额的30%左右,其中现金清收占比约90%。特别是近两年不良贷款起诉案件数量和金额屡创工商银行股改以来新高,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愈显重要和迫切。随着社会主体交易活动日趋复杂,金融创新快速发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企业破产法等一批重要民商事法律的司法解释先后出台,新的法律制度不断涌现,司法实践标准发生改变,商业银行通过法律途径清收不良贷款在法律运用上面临诸多新挑战。商业银行在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如何适应当前经济形势和司法环境的变化及不良贷款发展趋势,切实提高法律清收质效,巫需商业银行做出改进和创新。
头践与成双
01.建立健全清收不良贷款工作机制。
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是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的基础,工商银行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一是胜诉案件执行关注行制度。将上一年度胜诉案件执行率低于15%的分行和胜诉案件年末应收余额超过 10亿元的分行列为当年诉讼清收重点关注行,由总行发送督办函,提出压降执行余额、提高执行率的工作要求,被督办行相应确定重点督办支行和重点关注案件,逐一制定执行方案并组织实施,实现执行积案收回金额逐年有明显改进;二是亿元以上大户胜诉未执结案件督办制度。由总行印发督办函,对分行亿元大户胜诉案件执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相关分行逐案研究制定清收方案,明确清收目标,落实清收责任:三是账销案存资产清收激励制度。明确账销案存资产清收要求,对通过法律手段现金清收账销案存资产落实奖励措施。分行层面组织对账销案存资产进行筛选清理,多方查找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及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02.借助外部力量有效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工作。
工商银行十分重视与各级人民法院、银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和沟通,积极争取外部支持推动清收工作走向深入,主动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和有利条件,努力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等客观因素影响,推动法律清收工作顺利开展。抓住高人民法院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的有利时机,在全行范围内开展执行积案清理专项活动,向高法院执行局报送工商银行胜诉执行积案明细情况,请求高法院给予支持和重点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