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卖方都必须提供产品说明性的法律文件。
由于各个国家,甚至美国各个州的化学品管理及贸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样,提供的MSDS不正确或者信息不完全,将面临法律责任追究。
MSDS是化学品安全说明书,英文为:Material Safety DataSheet,亦可译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MSDS认证
是化学品生产商和进口商用来阐明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闪点,易燃度,反应活性等)以及对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产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
在欧洲国家,MSDS也被称为安全技术/数据说明书 SDS(Safety Data sheet)。
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起到的作用:
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简要说明了一种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运、贮存和使用该化学品的信息。
美国、日本、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建立并实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厂家在销售、运输或出口其产品时,提供一份该产品的安全说明书。
MSDS与SDS的的差异:
MSDS认证在欧洲也称为SDS认证,SDS表格,或者叫MSDS证书。一般是用于运输物流过程中,承运方要求提供的文件。
SDS是“Safety Data Sheet”的首字母缩写,即:安全数据表/安全说明书。REACH法规(指令号:EC1907/2006)在附录Ⅱ中规定了SDS的内容,该附录于2010年5月通过指令453/2010进行了修改。
主要内容包括化学品及企业信息、危害鉴定、成分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措施、搬运和储存、暴露控制、理化特性、毒理学信息、生态毒理学信息、废弃物处置措施、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及其它信息16部分内容。
注:
1. 若是经REACH注册过的物质,必须在SDS上提供注册号码。
2. 对于年销量超过10吨的危险物质,必须增加ES(暴露场景)作为SDS的附件。
3. 若物质或配制品进行了CSA(化学品安全评估),则SDS及ES的内容必须与CSA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适用对象
1.参照法规67/548/EEC或1999/45/EC分类的危险物质或是PBT/vPvB或SVHC中的物质;
2.未列为危险品的混合物,但含有重量百分比>1%非气体物质和体积百分比>0.2%的气体的一种对人类健康或环境有危害的物质;
3.未列为危险品的固体或液体混合物(如:非气体混合物),但含有重量百分比≥0.1%的PBT或vPvB或SVHC中的某一物质;
注:
PBT:persistent, bioaccumulative and toxic持久性生物积累性有毒物质
vPvB:very persistent and very bioaccumulative高积累,高持久物质
SVHC: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ern 高度关注物质
MSDS是“Material Safety DataSheet”的首字母缩写,即:物质安全数据表/物质安全说明书。关于MSDS的制定标准有很多,主要有GHS,ANSI,ISO,OSHA,WHMIS制定的标准。
一直以来,大部分使用的是16项格式的MSDS。
OSHA制定的MSDS有8项内容:制造商与产品信息、成分信息、理化特性、燃烧与爆炸数据、反应活性数据、健康危害数据,安全操作与使用方法、防护措施。
WHMIS制定的MSDS有9项内容:制造商与产品信息、成分信息、理化特性、燃烧与爆炸数据、反应活性数据、毒理学特性、预防措施、急救措施、其它信息。
适用对象:
一、各国关于危险品分类中的物质,每个国家法规不一样,但通常为以下9类危险品: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 杂类
二、非危险单一物质或混合物,随着进出口管理的日益严格,以及工厂对产品管理水品的日益提高,很多日常普通产品也要求提供MSDS报告。为常见的有塑料制品,五金产品,包装材料等。
三、都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或产品变化,对MSDS或SDS进行及时更新。
四、都为了能更全面了解产品,为安全使用或操作提供了基本信息。
MSDS和SDS有差异但也有共同点:
1.针对危险品,都必须提供;
2.在内容框架上大致相同;
3.都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或产品变化,对MSDS或SDS进行及时更新;
4.都为了能更全面了解产品,为安全使用或操作提供了基本信息。
国内在2008年前的标准GBT16483-2000中称为“CSDS”,2008年重新修订的标准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中,与化组织进行了统一,缩写为“SDS”。SDS与MSDS两种缩写在供应链上所起的作用完全一致,仅在内容上有一些细微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