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62133:2003。一起欧洲电工规范化委员会还指定了旧版EN62133规范失效日期,按要求EN62133:2003版将于2016年1月10号正式吊销。RCO电池检测实验室提示各大电池厂商及电池产品制作商留意尽早导入新版EN62133:2013,避免今后电池产品出口至欧洲地区受到影响。
因为EN/IEC62133是针对便携式可充电电池及电池组的安全要求,现在许多便携式IT、AV类产品都会用到电池。而在近期现已发布的部分规范如医疗电气设备IEC60601-1(Ed.3)A1:2012以及IT/AV类产品规范EN/IEC60950-1:2005A2:2013和EN/IEC60065(Ed.8)中都增加了对便携式二次电池有必要契合EN/IEC62133的要求,今后便携式二次电池经过EN/IEC62133认证已成为多数终端产品经过安全认证的前提条件。
此次,EN62133:2013版和旧版规范相同都是引证世界电工委员会(IEC)的规范。从规范内容上看EN62133:2013等价于IEC62133:2012版。新版规范在内容和技术上较旧版都有较大的变化,以下是新旧版IEC62133内容上首要的差异。
电池CE认证首要的一些测验项目如下:
环境测验、高度模仿、温度循环、热乱用、电气测验、额定容量、放电功用、过度放电、过度充电、强迫放电、高速充电、外部短路、耐久寿数、荷电坚持和康复、内阻、机械测验、轰动测验、机械冲击测验、自在下跌测验、揉捏测验、重物冲击测验
1.一般安全性的考虑
IEC62133规范的第二章节对电芯和电池的一般安全性的考虑作出了具体的解说,并考虑到在预期运用和合理可预见的误用两种运用条件下电芯和电池应当都是安全的。即电芯或电池在误用时可能功用失利,但不应当有明显的损害;而电芯或电池在预期运用时不只应当是安全的,并且可以持续各方面的功用。本规范中考虑的潜在风险要素首要包括:起火、爆炸、电芯电解液泄漏、灰心、外部温度过高引起的焚烧、暴露内部元件的电池外壳的破裂。
2.型式测验
第三章规则了型式测验的条件和样品数量要求。每个测验都是用三个或五个一组电芯或电池来进行测验,并且每个测验都需用新的样品。为了确保测验的一致性,测验用的电芯和电池样品制作时间不超越三个月。除非另行规则,测验在20±5°C的环境温度中进行。
3.测验要求和条件
规范的第四章作为中心的测验章节,共列出了十四项测验,预期运用条件下的测验为4项,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的测验为11项。其间针对镍系和锂系电芯/电池各为12项,预期运用条件的检测4项,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检测各9项。根据4.1章节规则的样品预处理为充电以前,电池在20±5°C、0.2It的恒流放电到规则停止电压,在20±5°C用制作商宣称的充电方法进行充电(除非规范还有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