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REACH法规要求:列入候选清单中的SVHC如果以下两个条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通报。
i.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SVHC通报也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如不符合SVHC通报义务面临罚款或其他惩治措施。欧盟在逐渐加强对SVHC的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抽查监督以及SCIP工具的发布。
自2021年1月5日起,物品供应商必须根据“废物框架指令”将其产品中高度关切的物质通知ECHA的SCIP数据库。
产品检测发布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2024年01月23日起)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
赫尔辛基时间2024年1月23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公布实施第30批5项SVHC高关注物质。截至当前,SVHC高关注物质(又称:候选授权物质清单)总数共计REACH240项SVHC。Allnews - ECHA
曾于2008年10月被列入到第一批SVHC清单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本次也由ECHA对其进行了更新,以补充其对环境的内分泌干扰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