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65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关于增加对可接触的有毒化学物质关注的提案,简称"加州65提案"。1986年11月,加利福尼亚州颁布《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后被编纂列入加利福尼亚州健康和安全法典的25249.5-25249.13章。
适用产品范围
电子电气产品成品,部件及原材料。玻璃和陶瓷制品,所有儿童产品等。
检测项目/法规要求
根据产品类别及材质类型推荐测试方案,如常见的铅、镉、邻苯二甲酸酯、双酚A(BPA)等。
加州65具体有什么要求,产品应如何满足加州65的要求?
目前"加州65"清单物质物质达近千种。对于企业来说,完全管控近如此庞大的物质难度较大。管控物质每年至少更新一次也是管控难点之一。
建议企业参考已有不同物质的限值要求,并检测自己产品的相关情况。如产品中的限制物质超过了限值,企业应在产品上加贴警示标签以便管控。
产品如果通过了加州65法案相关的邻苯二甲酸酯测试,是否认为产品符合RoHS新增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要求?
不能这样认为。这两个法规在管控范围、管控限值、管控物质以及测试方法上都有差异,需要分别测试并判断是否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