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通关作业的无纸化改革,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宁波海关根据海关总署的部署,自2019年8月1日起全面实施了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这一政策变革显著减少了纸质文件的使用,简化了报关流程,从而显著提升了整体的通关效率。
在新的政策下,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需要在中国电子口岸的“执法系统”中,通过法人卡或操作员卡完成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的网上签约,以建立委托关系。这一操作不仅简化了企业的报关流程,也使得海关部门能够更高效地处理相关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进行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签约或者填写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协议)编号的特殊情况外,海关将不再接收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的扫描件。这一举措进一步推动了通关作业的无纸化进程,提高了贸易的便利化水平。
对于无法通过电子方式签约的特殊情况,企业应及时联系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查明原因,并在确认无法解决后,方可上传纸质代理报关委托书的扫描件。这一措施确保了特殊情况下的灵活性,同时也保证了整体通关流程的高效性。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适应这一变化,宁波海关提供了详细的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操作说明。企业可以通过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获取相关指导和服务支持,确保顺利过渡到新的电子化报关流程。
电子代理报关委托书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宁波海关的工作效率,也为进出口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企业可以更加便捷地完成报关操作,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贸易效率。同时,这也为地区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一顺通进出口等企业也将从这一政策中受益,享受到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从而更好地开展国际贸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