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企业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有以下必知要点:
备案条件:
申请人条件: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属于核准情况的;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审核流程:
内部决策:企业内部先进行决策,确定境外投资的项目、金额、方式等。
发改委、商务部申报:根据投资项目情况,向相应的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申报。核准制适用于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核准机关为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备案制适用于核准制以外的投资项目,国家发改委负责央企(含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国务院或国务院所属机构直接管理的企业)及地方企业中方投资额3 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地方发改委负责 3亿美元以下的地方企业的投资项目备案,商务部负责中央企业备案,地方商委负责地方企业备案。
外汇管理部门申报: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门的备案或核准后,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申报。
所需材料:
投资主体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
新经审计的投资主体公司财务报表。
投资主体投资决策文件。
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协议或类似文件(如投资主体与外方签署的意向性协议文件)。
证明投资资金来源真实合规的支持性文件(如企业自有资金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账户流水;银行贷款需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合同等)。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第三方出具近一年投资主体审计报告。
投资主体新一个月的财务月报。
注意事项:
投资方向限制:了解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的境外投资领域。例如,重点推进有利于基础设施建设、能带动优势产能等的境外投资;限制赴敏感国家和地区(如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等)开展的部分境外投资,以及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等;禁止参与危害或可能危害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等的境外投资 。
主体资格要求: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在国内无违法记录,资信良好,且自身资金、人员、技术等条件能满足境外投资项目需求。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若无法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通过审批的难度较大,但也可尝试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详细说明 。
项目真实性与可行性:确保境外投资项目真实存在且具有可行性,需提供详细的项目背景情况,包括项目必要性(与投资主体发展战略、国内外业务的关系及对投资主体的意义等)、前期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如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对外谈判、投资决策等)、项目涉及的审批情况(如国内外政府审批及审批进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