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中长期外债备案手续和流程遵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2月10日起施行。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要求:
外债审核登记流程
步:准备申请材料
企业需要准备一系列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发行外债申请文件
申请报告
重庆市企业发行外债承诺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决定发行债券的决策性文件
国际主体评级报告(若为境外发行公募债券)
贷款协议、贷款承诺函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若为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
第二步: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应当由境内控股企业总部(总公司、总行等)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具有关文件。
第三步:材料审查
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审核登记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第四步:获取备案登记证明
企业凭《审核登记证明》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收付和汇兑、资金使用等相关手续。
第五步:发行外债
企业在获得《审核登记证明》后,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发行外债。
第六步:报送发行信息
企业应在借用每笔外债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借用外债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注意事项
企业必须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审核登记机关有权根据需要对企业进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应予以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