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关于太阳眼镜的决议,2015年2月28日之前,符合原欧盟标准EN1836的太阳眼镜在仍可继续在欧盟,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境内销售,符合新标准EN ISO12312-1的太阳眼镜亦可销售。自2015年3月1日起,在上述市场销售的所有太阳眼镜都必须符合新标准EN ISO12312-1。
新标准EN ISO12312初设定的过渡期少于6个月,预期对2014年春季和夏季进入上述市场的太阳眼镜进行监管。欧盟委员会在收到众多利益相关者的请求后,进行了细致的磋商,于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了这一决议。
该决议将太阳眼镜新标准EN ISO12312-1的过渡期延长一年,即过渡期的后期限从2014年2月28日延长至2015年2月28日,在过渡期内,符合原标准EN1836:2005+A1:2007或者新标准EN ISO12312-1:2015的太阳眼镜均可认定其符合个人防护设备(PPE)指令89/686/EEC中的基本健康和安全要求。
该决议缓解了利益相关者根据新标准进行测试和更改标签的压力。
EN ISO 12312-1:2015
EN166普通防护眼镜
EN174滑雪下坡使用的护目镜
EN175电焊过程中的眼部与面部防护设备
EN208激光或者激光系统调节工作的眼镜防护设备
EN379自动的电焊过滤器
EN1731防护面罩
EN1836太阳眼镜和一般用途的太阳光过滤镜以及直接观察太阳的过滤镜
EN1938摩托车和机动脚踏车使用者的护目镜
EN13178雪球使用者的眼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