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进口化妆品清关报关涉及多个步骤和要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清关报关前准备
企业资质
企业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完成海关注册登记,经营范围包含化妆品业务。
进行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海关”平台办理。若企业无进出口权,可委托有资质的代理公司操作。
若为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化妆品进口业务,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证明。
批文办理
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境内责任人在国家药监局指定备案信息平台提交产品配方、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原包装(含标签、说明书)等资料,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
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需向国家药监局提出注册申请,提交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等相关资料,经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环节,获得注册批件后才可进口。
中文标签准备
进口化妆品须加贴符合中国规定的中文标签,内容涵盖产品名称、原产国或地区、经销商或代理商名称地址、成分表、净含量、使用方法、保质期等。
可在货物到港前完成中文标签设计,并将样张交检验检疫机构审核。
单证资料准备
国外提供:原产地证、自由销售证明、卫生证书、产品成分表、产品原包装(含标签、说明书)、提单、发票、贸易合同、装箱单等。
国内提供:营业执照、非特殊/特殊进口化妆品备案凭证、报检委托书、报关委托书等。
清关报关流程
货物到港前
完成进口化妆品收货人备案。
准备好清关报关所需的全部单证资料。
若需要,提前进行中文标签审核。
货物到港后
换单:凭提单到船代或货代处换取提货单。
报检
进口化妆品(未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报检时,需提供产品配方、货物清单、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产品安全性承诺等。
非进口(已获得IC系统产品正式备案号)只需提供货物清单和进口化妆品企业责任承诺书。
报检单特殊要求栏注明实际收货人的名称及备案编号。
报关
向海关提交报关单及相关单证进行申报。报关申报时,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录入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
海关会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核,确定货物的归类、完税价格等,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等税费。
缴税:根据海关出具的税款缴款书,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税费。
查验:海关可能对货物实地查验,核实实际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相符。
放行:海关查验无误且企业缴纳税费后,货物予以放行,企业可安排提货或转运至指定地点。
后续检验检疫:货物放行后,商检总局会进行产品后续检验检疫,检验合格后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及购买CIQ标志,货物准予销售流通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