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标配布类别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在昼夜通航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其标志配布与一类航标配布相同;在夜间不通航的河段上配布不发光的航标,其标志配布密度与三类航标配布相同。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对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再配布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与次一座标志的功能应相互连贯,船舶在白天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良河段一般仅标示出碍航物。根据需要与条件配布发光航标或不发光航标。船舶需要借助于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航标和其他物标航行。
航标灯有固定灯标、灯浮标、灯船和灯塔4种。固定灯标、灯浮标和灯船是作导航和警告用的信标。灯塔在海上昼夜发出可识信号,供船舶测定位置和向船舶提供警告。
浮标,指浮于水面的一种航标,是锚定在位置,用以标示航道范围、指示浅滩、碍航物或表示门用途的水面助航标志。浮标在航标中数量多,应用,设置在难以或不宜设立固定航标之。浮标,其功能是标示航道浅滩或危及航行安全的障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