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注册许可:根据国务院412号令(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的需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省府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府1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深圳市人民政府134号令(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所列必须先进行前置许可后才准予设立登记的项目。
涉及注册许可的项目一般指:股份公司设立,电力供应,煤炭矿产资源开采生产经营,食盐生产批发,道路货运及客运,车辆维修及报废回收,国际海运及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加油站及成品油批发、零售,医疗机构及器械,药品药具,安技防工程及产品,书报杂志,基础电信,人才中介及职业介绍,农药兽药,印刷,互联上网服务,食品及酒类生产,餐饮娱乐,拍卖,典当,出版业及音像制品,保险,银行,证券,建筑,会计,办学,法律服务,及武器装备,易燃易爆及剧毒放射物品,危化品及危险废物,旅行社,出国中介服务等项目。
一、注册合伙企业的优势:
1、注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名称结尾不用有限公司结尾,可以XX中心,XX机构,XX工作室等结尾
2、注册合伙企业不需要担任监事人选
二、深圳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1、确定合伙企业类型;2、合伙企业名称;
3、合资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Zui低限额;
4、提供具体注册地址
5、具备有合伙执行人
三、合伙公司注册需要提供材料及要求
1、提供公司名称
2、提供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
3、合伙企业出资注册资本
4、提供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如深圳市街道路大厦室
5、提供合伙执行人身份证等信息
6、提供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四、合伙注册流程:
准备注册材料——工商登记设立核名—核准——领取一证一码执照——刻章——做账报税。
五、承办时限:
1、3-5个工作日左右完成(如需前置许可批准后开始计算);
六、合伙企业证照年检:
合伙企业年检制度。企业应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办年检手续。
注:注册许可:根据国务院412号令(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的需目设立行政许可的决定)、省府8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府1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深圳市人民政府134号令(关于发布深圳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所列必须先进行前置许可后才准予设立登记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