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分光箱
应按GB,T2829中规定,取判定水平Ⅱ的一次方案进行,箱体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台数计,跳纤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芯数计,光纤终接装置和光纤储存装置按个数计。产品质量以不合格数表示,产品的不合格判定分B类和C类,样本量为一套(其中,每套样品包含1台箱体、2个光纤终接装置、2个光纤储存装置、6套光纤连接器、2个光分插片)。产品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见表十一)。
表十一 产品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
不合格类别 | RQL值及抽样方案 |
B类 | RQL=80;判定数组=[0,1] |
C类 | RQL=200;判定数组=[2,3] |
6.3.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十)。
6.3.3 型式检验后的处置
按GB,T 2829-2002中5.11和5.12的规定进行处置。
6.3.4 型式检验的频次
型式检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当周期内产品累计满2000台后,应送有资质的第3方检验机构,进行型式检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进行型式检验:
a) 结构、工艺、材料、关键元器件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长期(超过6个月)停产后又恢复生产时;
c) 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与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鉴定时 [3] 。
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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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开包装纸箱,清点箱内物品,包括单元箱体及附件;
2.根据客户要求机箱采用挂墙安装方式:
3.按照箱体安装孔位在墙上打孔,用4个M6膨胀螺栓组件将分光配线箱固定在墙上并锁锁紧。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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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志
分纤箱必须有标识,标明执行的标准号、产品型号、名称、商标、生产单位、出厂年月。分纤箱的连接器必须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分纤箱内的光纤熔接盘片必须有商标或生产厂家的标记。
2.包装
⑴ 设备产品必须包装出厂,包装要求及包装箱面标志必须符合GBT 3873 中的规定。
⑵ 包装箱内除产品外,还必须装入以下物品和有关文件,文件可用塑料袋或纸袋封装:
Ø 备附件及专用工具;
Ø 产品使用说明书;
Ø 产品合格证;
Ø 装箱清单。
3.运输
设备产品包装后,可用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运输,在运输中必须避免碰撞、跌落、雨雪的直接淋袭和日光暴晒。
4. 贮存
设备产品必须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必须有腐蚀性气体存在,贮存温度为-25℃~+55℃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