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REACH附录XVII第51条修订指令(EU)2018/2005的规定:塑化材料(包括玩具及儿童用品)中DEHP、DBP、BBP、DIBP单个及其总和<0.1%(w/w),是否包含电子电器类产品?
因为这四项邻苯二甲酸酯也在欧盟RoHS指令(2011/65/EU)管控范围,对电子产品已经有相关管控要求。欧盟官方考虑到法规之间的协调性,修订指令中也指出RoHS范围内管控的产品依然是按RoHS要求执行,不纳入这条限制条款管控范围。
物品含有超过0.1%的SVHC候选清单物质,但跟随物品出口欧盟不超过一吨/年,也要进行SCIP数据通报吗?
需要,SCIP数据通报的适用对象是任何含有超过0.1%SVHC候选物质物品的欧盟供应商,是否需要进行SCIP通报只跟SVHC浓度有关,与吨位数无关。
中国企业是否只需要向欧盟进口商提供超过0.1%的SVHC候选物质信息,而不需要关注SCIP数据库具体是如何填写和提交的?
按照欧盟的要求,欧盟境外的企业确实是不允许提交SCIP通报数据的。欧盟是允许进口商将账号密码分享给成品厂商并由其完成SCIP通报义务的。SCIP离线通报软件IUCLID在今年4月份上线后,厂商还可以通过该软件填写信息,并将导出的.i6z文档发送给进口商,由其进行提交。因为进口商还是有可能会要求厂商帮助其完成SCIP通报义务的,相关中国企业是需要关注SCIP数据库的填写和提交流程的。
LIFEAskREACH和SCIP是两个独立的数据库吗?两个都要申报?
对,这两个数据库是独立的,LIFEAskREACH项目是德国联合了13个欧盟成员国发起的,该项目建立数据库于2019年年底发布了APP“Scan4Chem”以便于消费者查询SVHC候选清单物质的相关资讯。SCIP是ECHA根据废物框架指令(WFD)建立的针对物品本身或复杂对象(产品)中高关注物质信息的数据库。两个数据库企业都可以申报,但SCIP数据通报要求是强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