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RoHS会要求一年有效期,主要是因为有些国际性zhiming企业在采购产品时会要求报告必须一年有效或半年有效,或者是有些韩国公司要求三个月有效,有些公司甚至要求做检测只是针对每一批货的检测有效,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什么呢?是为了持续地区监督供应商的产品的稳定,这个完全取决于买家的要求。一旦发现你的产品有了变更,比如说生产流程变更、生产工艺变更或者供应商的变更,就意味着需要重新检测,这些都是企业保护自己的做法。目前一般企业均要求有效期为一年;其实RoHS测试报告本身只是基于对产品的分析,只要产品材质、生产工艺与流程等不变,测试报告可长期有效。
技术信息
RoHS指令对六种有害物质的Zui大容许含量(阈值):镉Cd: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1000ppm。
原指令2002/95/EC于2006年7月1日实施,涵盖了直流电在1500V,交流电在1000V以下的八大类电子电气设备(EEE),指令规定在新投放市场的EEE。RoHS2.0新指令2011/65/EU于2011年7月21日生效,并于2013年1月3日正式实施,原2002/95/EC并于同日废止,且纳入CE标志要求,成为欧盟CE标志指令之一除电子电气产品必须符合(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粘贴CE标志,出具符合性声明外,RoHS2.0还要求制造商出具支撑性技术文档,并保留十年期限。
管控产品范围扩大新增第 8 类医疗设备和第 9 类监控设备,增加第 11 类其他电子电气设备。为使新纳入ROHS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优先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纳入管控:
HBCDD六溴环十二烷:1000ppm DEHP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1000ppm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1000ppm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1000ppm
ROHS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体外诊断医疗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工业监控设备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
—其它新纳入ROHS2.0管控的产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应符合ROHS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