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4年,震旦大学开始研究生教育,在三年之内成法国文学、国文、英文、哲学、法学通论、法制源流、民法、宪法、刑法、商法、经济学、财政学、笔记学、经济学史、诉讼法、海商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行政法、中国经济地理、中国法律史事批评、历史、地理、翻译等法科的课程学习即可获得"硕士学位"(由于法国学位体制的特殊性,MAITRISE相当于通常的学士学位),此基础上继续学习两年,则可获得博士学位(1920年起,授予法学博士学位)。震旦所授予的学位种类包括法学博士、法学硕士、医学博士、工程师学位、文学硕士、理学硕士等法文证书,皆由法国驻华公使署派员"副署",是中国所开展研究生教育并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校。